拟中标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九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遂昌县经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方政*****-**********&*****;
&*****;
拟中标人: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陈贤艺&*****;&*****;注册编号:浙*****
预中标价:大写:贰亿伍仟陆佰捌拾伍万叁仟玖佰零壹元整(¥:*****.*****元)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
缙云县火车站广场北面地块全过程代建代销开发项目 |
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
南河沿路南侧、新建路东侧地块商业、商务用房项目 |
余姚舜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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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遂昌县经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备案部门或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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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