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9:31(□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阳县文化创意园项目,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筋工班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工程概况 建筑用地面积为 31287.45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53976.2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1359.7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2616.51平方米,建筑高度 35.1m,建筑密度 42.29%,绿地率 17.78%。建筑为 3 栋单体,功能包含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其中 1 号楼建筑单跨最大跨度 30 米,2 号楼为装配式建筑,3 号楼属于特别不规则的超限高层建筑。室外硬质铺装约 12000 平方米,其中沥青车行道约 2145 平方米;绿化面积约5563.37 平方米。
2.1.2 建设地点 松阳县文化创意园项目(万通大道与南环路交叉口)
2.1.3 建设工期 73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2.2.1 工作内容 松阳县文化创意园项目整体钢筋工程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
2.2.2 分项工期 进场时间:2024年11月10日,退场时间:2025年 7月9日,工期241日历天,实际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3 质量要求 按设计文件、国家统一标准、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省标化及“钱江杯”,争创鲁班奖),且一次性通过验收,配合总体工程的工程质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提供近3年内类似工程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少于350万元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劳务班组能力。
3.2 严禁存在关联关系的班组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3.3 投标人需在******集团数字招采平台(******/)******有限责任公司合格分供商库内。
3.4 任何与招标文件相违背,有损失招标人利益的投标条款,招标人有权作废或重新招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15 时至 2024 年11 月 6 日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集团数字招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A)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为 / 。
5.1 (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1 月 6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团数字招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B)逾期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集团数字招采平台。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6 日 15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集团数字招采平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集团数字招采平台(******/)发布。
8.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虎青、喻子强
地 址: 宁波市高新区翔天路51号
联系电话: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