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智能化警用无人机快速反应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南召政采公开-2024-41 | |||||||||||
******公安局智能化警用无人机快速反应系统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07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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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无人机及机场、配套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5.2交货地点:南召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5.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万元或预留%份额。 2.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接受进口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 □是,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务所出具的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委员会不予评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2月30日 至 2025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文件;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2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文件U盘等,且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 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5、根据《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要求规定,供应商可在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工作日,登录“南召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南召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公安局 | |||||||||||
地址:南召县人民路南段正东方向30米 | |||||||||||
联系人:张翼天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54号 | |||||||||||
联系人:王子萌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子萌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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