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MB************
二、合同名称:越城区入河排水口摸排溯源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SC-2023-181
四、项目名称:越城区入河排水口摸排溯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地 址:胜利东路600号12楼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滨安路760号1号楼C座6层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全面摸清绍兴市越城区全区范围内主要河流各类排污口的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来源基本情况等信息,对涉及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监测等工作,建立排污口清单和城镇雨洪排口清单,并录入指定监管平台,实现排污口动态监管,为全面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提供实施基础。排查范围包括越城区13个镇街和滨海新区4个镇街内的县级、乡级、村级河道(市级部门负责排查的工业园区除外)共计约1245.67公里,其中越城区约806.24公里(约占总工作量的64.72%),滨海新区约439.43公里(约占总工作量的35.28%)。排查对象涉及全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闸等排污通道向河流、流域中排水的排污口和雨洪排口,以及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服务要求:成果要求:1、提交排查工作相关资料,包括排查方案、调研、培训、排查以及会议等文件和影像资料;2、排查及溯源成果开展数字化整合,将成果可视化展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一口一档”,包括:《无人机遥感影像》《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表》《入河排污口名录》等;3、提交问题排口清单及数据检测报告;4、数据录入成果输出,全区河道数据录入、已查排口数据纠正,数据整合录入市级平台;5、编制提交越城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
保密要求:1、乙方服务团队应严格按照国家、浙江省和绍兴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工作;2、乙方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乙方按照相关保密协议、档案管理规定,履行保密、档案管理义务;3、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收集到的所有原始数据、资料和报告在没有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之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以及挪为他用,凡是因乙方信息泄露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数据上传工作。排查完成后提供售后服务至2024年11月25日。
服务地点:绍兴市越城区
七、验收日期:2024-11-21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朱绍东,马阿祥,王立新,徐斌,朱栋奎
九、验收意见:1、根据合同总体要求完成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方案、溯源报告、入河排污口排查报告的编制,及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平台的信息资料数据录入工作;提交了遥感影像、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表、入河排污口名录、排污口水质检测报告、问题排口清单等成果材料。
2、完成越城区13个镇街、滨海新区4个镇街内的县级、乡级、村级河道(市级部门负责排查的工业园区、市级及以上河道除外)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计1419.95公里,排查出14171个入河排污口(其中,越城区955.65公里9351个排口;滨海新区464.30公里4820个排口),完成入河排口责任主体认定工作,并对其中的181个晴天出水的排污口进行了现场取样检测及溯源。
验收组认为,在项目服务期内,服务方已按照合同完成项目中所有工作内容,服务内容和质量达到合同要求,一致认为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