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19〕10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院2023年度参与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成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2024年8月9日-8月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处提出(不受理匿名异议)。我处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邮编:323000
联系人:林超
联系电话:0578-******电子邮箱:******
附件:特色畲药临床价值筛选及经典验方开发与转化
自公布之日起7天内(2024年8月9日-8月1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处提出(不受理匿名异议)。我处将按规定对异议者身份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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