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PE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序号:LD[2024]020号
招标单位:******水利局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泮良英、******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叁佰零叁万零伍佰叁拾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1%
工期要求:按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管材及配件材料的货源,确保货源的及时供应,供应期限为二周年内(若因工程施工不能在二周年内完成的,供应期限相应顺延)。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有限公司 |
2021年-2023******有限公司实壁HDPE(100)压力管及管件 |
******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7月20日 |
******有限公司 |
姚江应急取水工程(龙南段)PE牵引管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8日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2022年度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
******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时间:2022年3月14日 |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2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