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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PE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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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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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PE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序号:LD[2024]020号        

招标单位:******水利局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泮良英、******

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叁佰零叁万零伍佰叁拾元整(¥:******.00元)

预中标下浮率:11%

工期要求按莲都区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管材及配件材料的货源,确保货源的及时供应,供应期限为二周年内(若因工程施工不能在二周年内完成的,供应期限相应顺延)

中标候选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有限公司

2021-2023******有限公司实壁HDPE100)压力管及管件

******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720

******有限公司

姚江应急取水工程(龙南段)PE牵引管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18日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2022年度PE管及配件采购项目

******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2314日

公示时间:2024319日至20243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

******有限公司                                                      

 2024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