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EPC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浙建航招2025 002号
一、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已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部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5-331151-04-01-79706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量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浙江丽水市迎宾路与南二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96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0.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1.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9.18万平方米,要求配建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与该小区商品房同品质的安置房,地上建筑容积率:2.1-2.2,其中商业建筑面积2000—3000平方米,最终以相关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2、招标范围:具体负责丽水南城富岭A2-20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包括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中的询价等工作)、配合审核单位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核工作、按要求配合发包人完成EPC招标所需的“发包人需求”编制及其他过程中需要承包人配合或处理的工作。
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完成。
4、质量要求: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的审计要求。
5、服务响应时间:按委托人要求的期限完成约定的咨询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
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5年1月22日起,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发布。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签在投标人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后,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自行下载。
3、潜在投标人只有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作“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通过“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潜在投标人在丽水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需将企业营业执照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六、开标时间及地址: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南面2楼)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10室
电 话:****** 电 话:******
联系人:鲁野 联系人:潘丽芳、蔡勇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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