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6号令)《浙江省资产评估机构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浙财企〔2017〕92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张卫建(股权比例40%)、张燕芬(股权比例15%)、毛伟刚(股权比例25%)、马华春(股权比例20%)变更为张卫建(股权比例40%)、张燕芬(股权比例15%)、毛伟刚(股权比例25%)、魏海龙(股权比例2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文件标题
特此公告。
******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公告〔2024〕2号.pdf
张卫建(股权比例40%)、张燕芬(股权比例15%)、毛伟刚(股权比例25%)、马华春(股权比例20%)变更为张卫建(股权比例40%)、张燕芬(股权比例15%)、毛伟刚(股权比例25%)、魏海龙(股权比例2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文件标题
特此公告。
******财政局
2024年9月5日
公告〔2024〕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