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银行浙江省分行不良资产转让债权价值评估机构入围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CGXM******110007
四、采购组织类型:委托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12-5
七、定标日期:2024-12-26
八、中标(成交)候选人:
序号 | 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不含税) | 税率(%)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王卓 | |
2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柴山 | |
3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王旭东 | |
4 | ******有限公司 | 2830.19 | 6.00 | 3000.00 | 史晓林 |
九、中标(成交)人信息:
序号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元)(不含税) | 税率(%)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王卓 | |
2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柴山 | |
3 | ******有限公司 | 2358.49 | 6.00 | 2500.00 | 王旭东 |
九、其他事项: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最后一日为工作日。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正平
联系电话:0571-************512
******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联系人:罗卫东
联系电话: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