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等级要求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一标段、二 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未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未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情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
注: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一标段投标人应满足: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一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6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公里数达到6.2km以上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二标段投标人应满足: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一日)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8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公里数达到4km的公路项目施工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
1、业绩证明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①未被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及上级单位取消在江西省内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未出现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上正受到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处罚情况; 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工程勘察设计中或工程施工中不存在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况或骗取中标的情况;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⑤在江西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含)(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未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上一年度评价结果名单的,其信用等级应按B级”确定。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前一天)内无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等行为,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注:其中第①②③⑥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第④⑤项须提供有效网页截图彩色打印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材料均由牵头人盖公章)。 |
人员岗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项目总工 |
1人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设计负责人 |
1人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年龄 55 周岁及以下 |
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注:(1)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a.若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则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b.若合同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c.在建合同工程未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项目业主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项目”的地域及投资性质界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建设项目。
(4)以上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