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拟对中药制粉机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药制粉机招标项目。
二、数量:1台。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预算金额:17万元。
六、最高限价:17万元。
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八、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原则上厂家的正式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合同单位、结算(汇款、发票)单位、开户、帐号必须一致,我院严禁转包,一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十、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三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90%,余款1年内付清。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需报名,以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无需购******医院网站(******)。
十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5.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5.2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投标单位法人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法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人员联系方式。
5.4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5.5投标单位财务报表。
5.6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7投标单位对主要产品的材质说明及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5.8用户名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9投标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6.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三、评标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能满足临床使用的前提下,体积小、功率小、价格低的产品优先。
3.由院纪检或监察对评标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十五、其他说明:
******医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原则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00
******医院行政五楼圆厅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
十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
中药制粉机设备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中药制粉机招标项目。
二、数量:1台。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预算金额:17万元。
六、最高限价:17万元。
七、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八、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九、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原则上厂家的正式代理单位与投标单位、合同单位、结算(汇款、发票)单位、开户、帐号必须一致,我院严禁转包,一经发现作违约处理。
十、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三个月内支付总金额的90%,余款1年内付清。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无需报名,以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
2、本项目无需购******医院网站(******)。
十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正本需打印或印刷,并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在封面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统一左侧装订,采用胶装(黏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意拆换的方式装订。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封套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4.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产品、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税金,以及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5.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5.1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5.2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3投标单位法人对销售人员的合法授权书,法人、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销售人员联系方式。
5.4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5.5投标单位财务报表。
5.6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5.7投标单位对主要产品的材质说明及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5.8用户名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9投标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6.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所有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三、评标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能满足临床使用的前提下,体积小、功率小、价格低的产品优先。
3.由院纪检或监察对评标进行全程监督。
十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提交的证明材料发现有涂写(涂写处未盖有效印章)、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
2.利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人投标,串通作弊,扰乱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3.未按要求书写、封装、提交资料的。
4、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其它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情况等。
十五、其他说明:
******医院自行组织评标小组,根据评标原则评定后确定中标单位。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电话通知),同时上网公布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投标方可直接上网查看(网址:******/),评标小组不专门组织答疑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办公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10:00
******医院行政五楼圆厅会议室(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
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
十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
中药制粉机设备采购需求
序号 | 招标参数要求 |
1 | 项目描述 |
1.1 | 中药制粉机1台 |
1.2 | 中药制粉机:具备浓缩和制粉功能 |
1.3 | 适用范围:中药液浓缩,高效制成粉末 |
2 | 主要技术规格 |
2.1 | 中药制粉机 |
2.1.1 | 盛放容量:≥7l |
2.1.2 | 制粉率:10%-25% |
2.1.3 | 制粉效率:4l药液≤90min |
2.1.4 | 功率:≤10kw |
2.1.5 | 设备重量:≤500kg |
2.1.6 | 总体外形尺寸:≤2500*1050*1600(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