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1标)项目-3号碎石场遂昌县三仁畲族高碧街村石板桥自然村临时加工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衢丽铁路衢松段(1标)项目-3号碎石场遂昌县三仁畲族高碧街村石板桥自然村临时加工点
工程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址:遂昌县三仁畲族乡高碧街村石板桥自然村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甜梦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