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CG[2024]-044
二、项目名称:龙泉市无废城市建设创新任务—宝溪乡“无废景区”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188720 | 龙泉市川阳装饰设计工作室 | ******街道八村鱼儿塘第五植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龙泉市无废城市建设创新任务—宝溪乡“无废景区”建设项目 | 龙泉市无废城市建设创新任务—宝溪乡“无废景区”建设项目 | / | / | / | / |
龙泉市评标专家库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鑫(组长)、王军仓、叶春龙
七、开标情况
/
八、资格审查情况
符合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符合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龙泉市川阳装饰设计工作室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中标价的1.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3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龙泉市宝溪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居亚朵酒店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钟刘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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