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东港路与望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8-D-16地块商住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更正文件(一)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25]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丽水市东港路与望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8-D-16地块商住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原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二、投标报价——8.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下列给定的费率或区间计取,计算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现更改为: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 |
规费(%) |
税金(%) |
绿化工程 |
7.37 |
30.97 |
9.0 |
景观工程 |
7.37 |
30.97 |
9.0 |
软装工程 |
7.37 |
30.97 |
9.0 |
铺装工程 |
9.79 |
18.75 |
9.0 |
绿化及景观给水 |
8.17 |
30.63 |
9.0 |
水景给排水 |
8.17 |
30.63 |
9.0 |
景观照明 |
8.17 |
30.63 |
9.0 |
水景雾森 |
8.17 |
30.63 |
9.0 |
房屋建筑与装饰 |
10.95 |
25.78 |
9.0 |
市政工程 |
9.79 |
18.75 |
9.0 |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提供时间现更改为:2025年01月27日(周一)。
三、招标文件中涉及企业诚信时间现更改为:2025年1月份
四、招标文件中涉及投标截止时间由“2025年01月22日9时0分”变更为“2025年02月11日9时0分”,招标文件下载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已递交投标保证金或已办理投标保函的均予以认可)。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一)有差异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一)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14日
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001001]丽水市东港路与望城路交叉口东北侧08-D-16地块商住用房项目室外附属工程.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