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
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庆元县)验收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2024328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庆元县)验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庆元县)验收服务 | 1 | 项 | 58000 | ******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街道教场路86号 | ************2J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庆元县)验收服务 | 丽水市浙南山地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庆元县)验收服务 | 见竞谈文件 | 见竞谈文件 | 见竞谈文件 | 见竞谈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田川、杨晓红、吴家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庆元县云鹤路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平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何勇清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陈龙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采购人:庆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