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塘村.零碳乡村示范工程----秸秆回收饲料加工中心项目
邀请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LDXE[2025]004号
一、******人民政府的建设项目蒲塘村.零碳乡村示范工程----秸秆回收饲料加工中心项目已由丽水市******农村局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及自有资金, 招标人为******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 ******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
(2)建设内容:新增水泥地面、新增大门、新增围墙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元
(6)质量要求:合格 (7)下浮率范围:4.0%-9.9%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工程招标公告于2025年 1 月 15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莲都)(******/ldweb/)网站发布。
2、纸质招标文件索取:2025年 1 月 15 日至2025年 1 月 20 日,上午******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蓝奕阳、叶倩文,联系电话:0578-******,地址:丽水市开发北路82号庆春楼2楼。
七、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八、确定办法:本工程采用两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九、其他
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负责人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碧湖镇大众街28号 地址:丽水市开发北路82号庆春楼2楼
联系人:叶飞 联系人:蓝奕阳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农村局
公告发出时间:2025年 1 月 15 日